112-113年度「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」!

112-113年度「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」

 

 

ô申請時間

開放申請日:2023年0703日,09:00。

截止申請日:2024年12月31日,17:00。

 

ô補貼條件及對象

滿18歲即可申請新戶隨到隨辦,舊戶免再申請。合格家戶回溯到申請日開始補貼。

 

1.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均無自有房屋。

2.申請人及家庭成員,未重複享有其他住宅相關協助方案。

3.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平均每人每月所得,應低於各縣市最低生活費的3倍金額:

租賃住宅所在縣市

平均所得金額

台北市

5萬7,039元

新北市

4萬8,000元

桃園市

4萬7,931元

台中市

4萬6,416元

台南市

4萬2,690元

高雄市

4萬3,257元

金門縣連江縣

3萬9,309元

其餘縣市

4萬2,690元

 

ô申請方式

1.線上申請:至「內政部營建署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」網站填寫申請。https://has.cpami.gov.tw/house300e/

2.郵寄申請:下載申請書完成填寫後,郵寄租賃住宅所在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或內政部營建署辦理。

3.臨櫃申請:至租賃住宅所在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辦理。

4.舊案帶入申請:111年度核定戶且於112年5月有租金補貼核撥紀錄者,系統會直接帶入,無須再提出申請。

 

ô進度查詢

可至專案網頁查詢進度。https://has.cpami.gov.tw/house300e/member/login

諮詢專線02-7729-8003,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:00–18:00。

ô補貼金額

根據租賃房屋所在地及租屋人身分,分成3個等級,每戶每月最高補助2,000元至8,000元

 

第一級

家庭成員2人以上,且成員中具有低收入戶身份者。

家庭成員3人以上,且成員中具有中低收入戶身份者。

第二級

非屬第一級及第三級條件者。

第三級

家庭成員1人且未滿40歲,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之身份者。

 

租賃房屋所在地

第一級

第二級

第三級

台北市

8000

5000

3000

新北市

三重區、土城區、中和區、永和區、汐止區、新店區、新莊區、蘆洲區、八里區、三峽區、五股區、林口區、泰山區、淡水區、深坑區、樹林區、鶯歌區

5000

4000

2400

三芝區、平溪區、石門區、石碇區、坪林區、金山區、烏來區、貢寮區、瑞芳區、萬里區、雙溪區

3600

3200

2000

桃園市

5000

4000

2400

台中市

中區、北區、北屯區、西區、西屯區、東區、南區、南屯區、大里區、大雅區、潭子區、龍井區、豐原區、大甲區、太平區、沙鹿區、烏日區

5000

4000

2400

東勢區、神岡區、大安區、大肚區、外埔區、石岡區、后里區、和平區、梧棲區、清水區、新社區、霧峰區

3600

3200

2000

台南市

中西區、北區、安平區、東區、南區、永康區、善化區、新市區、安南區、仁德區、安定區、西港區、佳里區、柳營區、麻豆區、新化區、新營區、歸仁區、鹽水區

4000

3600

2200

下營區、將軍區、學甲區、關廟區、七股區、大內區、山上區、六甲區、北門區、左鎮區、玉井區、白河區、官田區、東山區、南化區、後壁區、楠西區、龍崎區

3600

3200

2000

高雄市

小港區、旗津區、大社區、大寮區、大樹區、仁武區、岡山區、林園區、梓官區、鳥松區、茄萣區、湖內區、路竹區、旗山區、鳳山區、橋頭區、燕巢區、三民區、左營區、前金區、前鎮區、苓雅區、新興區、楠梓區、鼓山區、鹽埕區、永安區、阿蓮區、美濃區、彌陀區

4000

3600

2200

 

內門區、六龜區、田寮區、甲仙區、杉林區、那瑪夏區、茂林區、桃源區

3600

3200

2000

新竹縣、新竹市

5000

4000

2400

宜蘭縣、嘉義市、基隆市、臺東縣、花蓮縣、金門縣、澎湖縣、苗栗縣、彰化縣、雲林縣、南投縣、嘉義縣、屏東縣、連江縣

3600

3200

2000

 

ô公益出租人

房屋所有權人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,享有稅賦優惠。

1.房屋稅:同自住住家用稅率1.2%。

2.地價稅:適用稅率2‰(依各地方政府之地價稅優惠自治條例認定)。

3.綜合所得稅: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最高1.5萬元。(110年6月9日住宅法修正前為最高1萬元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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